2008年1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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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砍便衣民警 四人被判徒刑
俞露烟 郑杰

  本报讯 象山县丹城中心派出所民警周伟毅因勇斗歹徒而成为2007年度“感动象山”候选人物,日前,这伙歹徒在象山县法院听判:因犯寻衅滋事罪,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,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鲍某、倪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2007年7月29日,马某、张某等4人在一家游戏厅与林某等人打架,途经此地的民警周伟毅等人见状当即上前表明身份阻止斗殴,并准备将双方当事人蒋某与林某带至派出所调查。
    看到周伟毅等人准备带蒋某上车,马、张、鲍、倪等拿来事先藏在外面的砍刀,上前追砍周伟毅等人。周伟毅勇敢地与歹徒搏斗,左手小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,全身累计留下22.4厘米伤疤,构成轻伤。游戏厅两名管理员也受了轻微伤。
    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罪将他们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检察院审查后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法院,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。
    承办法官陈文晖解释说,民警当时乘坐私车、身着便装,虽然曾表明身份,但被告人自始至终都不相信,所以本案不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。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,致人轻伤,属于情节恶劣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